投票的結果不等如正確
香港人接觸民主的日子並不長,若非中國鐵定要收回香港,港英殖民地政府長期都對民主採取壓制的態度。因此,很多人對民主都沒有太深入的思考,其認識仍停留在字面上的意義,很容易被政治野心家所利用。
政治野心家為了方便自己恃眾行兇,常把投票的決定神聖化。他們會鼓吹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」,以說明多數人的決定必然是正確的。他們這樣做的目的,就是要人民失去反思的能力,盲目地去推動由政客引導出來的投票決定。
其實,投票所取得的只是多數人在某一刻對某一事情的取向。這個取向應被尊重,尤其是我們要決定眾人之事該如何處理的時候。但這並不代表多數人的取向一定是正確的。正確與否有其客觀的標準,與投票的結果往往是兩碼子事。
當真理初被發現與認知的時候,只有少數人會明白,並不可能一下子就為廣大群眾所掌握。即使是普通老百姓,他們亦不難覺察到,社會上有高明智慧的人只屬少數。在這種情況下,集體的決定很多時都缺乏智慧。此之所以,美國在聯邦政府層面從來不搞公投,而只是交由民選的精英代議。
香港人初接觸民主,對民主的認識還很浮面,才會對「公投」寄予無限希望,以為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最好辦法。現實是如果一個社會動不動就把問題拿去公投,這個社會將永無寧日,因為各派政治力量為了爭取群眾,為了營造氣勢,都會搞很多群眾運動,今天佔領廣場,明天佔領街道,學生無暇專注學業,社會無法從事生產,人民的生活質素只會被拖累。此之所以,公投式的直接民主只是聽起來動聽,行起來卻不實際,後果非多數人都願意承擔。
再者,強調投票的決定必然正確還會令民主制度陷入弔詭。柏拉圖就曾提出過這樣的問題:「如果民眾認為不應由自己,而應由一個專制君主來統治,則如何?」歷史上希特拉就是由人民投票選出來的。如果我們一定要把多數人的取向視為正確的話,我們豈不是對此無能為力?
要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必須否定「多數人的決定就是正確決定」的說法。只有在這個基礎上,個人才可以憑自己對是非的判斷,與大多數人一時的錯誤取向進行抗爭,為修正大多數人的決定而努力。
因此,民主必須建立在個人主義的基礎上,才有發展的前景。然而,香港近年的民主運動,被一批左翼的集體主義者所劫持,他們把民主簡化為按眾人的意願去管治。這只會把民主制度用作推行集體專政的手段。然而,民主並沒有「肯定正確」的能力,民主的功能只在於否定錯誤。把民主的決定視作必然正確,本身就是一個錯誤。
(轉載自2014年5月9日am730C觀點)
